激光的安全使用及防护
激光分级、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
口腔临床上使用的激光设备多为3B类和4类
直接发射的激光光束、镜面反射激光、乃至漫反射光束将对人的视力造成长期性损害,灼伤皮肤,或不当操作时损伤非目标组织。
其他的伴随危害,如:无机分子或有机物(细菌、病毒、真菌、孢子)颗粒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或引发的病;设备的电气危害、机械危害以及火灾隐患等。
激光的安全级别
激光的附加辐射之危险性和相关其他的危险性,大多可藉适当的装置及措施加以防范。根据激光光的危险程度加以分级(1至4级),可以分别采取恰当的安全措施,简化决定适当安全措施的程序,以免过与不及。
一级 (Class 1) 激光:
这一级别的激光,基于现在的医学知识,被认为是安全的。这级别在任何条件下,眼睛都不会受到光学辐射。或者虽然是更有伤害性的激光,但被放置在相应的密封产品里,没有任何有害的辐射能逃出封闭装置。
二级(Class 2)激光:
第二级激光系统指小功率、可见激光,第二级激光的光束久看有害,也就是低危险激光。只有在故意反抗自然厌光反应,持续凝视时,第二级激光才会造成眼部伤害。二级激光需要张贴“警告”标志。
三级(Class 3)激光:
即使只在完成厌光反应之前的短暂期间内,有第三级激光光进入眼睛,就会有伤害。第三级又分为三(a)、三(b)两个副级。
四级(Class 4)激光:
激光的防护措施
了解激光的危害性,当可就激光的安全使用,建立制造者与操作者、使用者、管理者分工配合的基本观念及措施。
1、激光产品制造者的安全责任
制造者应提供周到的防护步骤及设施,使其产品具有基本的安全性。购买者验收时,则须确认所购产品具备此等安全性。
a、认定激光级别
制造者须测定光束质量,据以认定其产品之危险等级。
b、提供适切标示及指引
制造者须根据光束状况和级别,提供适切数据,包括在适当的位置( 如孔径处 ) 附着适当标志;并提供操作与维修之安全指引及重要规格数据。
c、备妥基本安全设施
激光产品应有坚固的护罩(Protective housing)、安全连锁(Safety interlock)、钥匙开关(Key switch)、发射指示器(Emission indicator)、光束弱化器(Attenuator)、手动重开机装置(Manual reset)等。
激光安全标记的使用
1、激光产品安全标记的使用
a)所有激光产品都必须贴有激光安全标记。
b)每台设备必须同时具有激光警告、激光辐射分类说明、辐射窗口等安全标记。
c)激光安全标记的粘贴位置必须位于人眼看得到并不受激光伤害的地方。
2、激光作业场所安全标记的使用
a)所有3B类和4类激光产品工作的场所都必须贴 有激光安全标记,可单独使用激光警告标记,也可同时使用激光警告和辐射场所安全分类说明标记。
b)3A类激光产品作为测量、准直、调平使用时的工作场所应设有激光警告等安全标记。
c)激光安全标记的粘贴位置必须是激光防护区域 的明显位置,有必要的话,应设置多个标记。
d)长期性的激光防护区域应在出入口处设置激光 安全标记。
e)激光安全标记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 现有退色、破损、变形等现象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f)在修整或更换激光安全标记时应有临时的标记替换,以避免意外的激光伤害。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紫外激光防护玻璃厂家的金吉宏业于2024/7/12 11:00:5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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