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不宜用于典型的工程地质条件
1、土层中含有较多难以铲除的孤石(障碍物)或有不适宜作持力层且管桩又难以贯穿的坚固夹层区域,不宜使用管桩。孤石和障碍物多的场所不宜用管桩,道理清楚明了。当夹层非常坚固,但厚度不大,管桩要贯穿时简单被打裂,而不贯穿又不符合做桩端持力层的需求,这样的夹层场所也不宜使用管桩。
2 、管桩难以贯入的岩面上无适协作桩端持力层的土层,或持力层较薄且持力层上覆土层较松软:管桩难以贯入的岩面埋藏较浅且歪斜较大,均不宜使用管桩。
沉桩线路的选定
预应力桩基施工时随着人桩段数的增多,各层地质构造土体密度随之。土体与桩身表面间的摩擦阻力也相应增大,压桩所需的压入力也在增大。为使压桩中各桩的压力阻力基本接近,入桩线路应选择单向行进,不能从两侧往中间进行(即所谓打关门桩),这样地基土在人桩挤密过程中,土体可自由向外扩张,即可避免地基土上溢使地表升高,又不致因土的挤压而造成部分桩身倾斜,保证了群桩的工作基本均匀并符合设计值。
为了避免以上问题,应建议业主在松散软土场地上回填30-50cm厚的山皮石,以提高地面承载力;另一方面,由于静压桩机的电功率较大,每台桩机需要的电源都在150KVI以上,当施工方同时采用二台以上静力液压桩机施工时,业主提供的电源可能满足不了施工要求,这时施工方会自备发电机发电,这样就存在业主向施工方补偿发电费用问题,如果监理公司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就已介入,则应建议业主要求施工方在承包报价中考虑自备发电费用,以减少增加工程费用,如果没有这样做,在施工期间应与业主、施工方一起观察记录桩机正常施压时每台班产量,根据桩的入土总长度计算发电补偿费用,若因桩机故障,经常停机检修,发电超过部分不应补偿。
对于锤击管桩施工,由于桩机重量较轻,桩机的电功率较小,业主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电源一般都能满足要求。对于有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工程, 为了减少送桩深度,节约管桩,可建议施工方先将土方开挖一定深度再打桩, 同时在坑底四周挖排水明沟,以便在雨天能及时将坑内雨水抽走,不影响打桩。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红安管桩的鼎特固于2024/7/14 12:36:0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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