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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萝岗区请律师费用多z少咨询欢迎来电「多图」

来源:广州合拓 更新时间:2024-03-29 08:15:03

以下是广州萝岗区请律师费用多z少咨询欢迎来电「多图」的详细介绍内容:

广州萝岗区请律师费用多z少咨询欢迎来电「多图」[广州合拓8d46ad7]内容:

广州个人与经济社签订的房地产开发协议无效后如何处理?

  张静律师解答:房地产开发协议无效后,集体土地应返还,个人交的款项也应返还给个人。如上面已经建有上盖物的,则评估建房损失,由双方按过错比例承担。

判z决书节选:

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无效,双方因合同取得的财物应相互返还。周某应当将涉案地块的使用权交还官某经济合作社,故对周某主张将合作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流转使用权的收益归其所有的诉z讼请求,不予支持。对官某经济合作社反诉主张周某返还土地的诉z讼请求,予以支持。周某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后向官某经济合作社支付了保定金1500万元,官某经济合作社应当予以返还,且官某经济合作社同意予以返还,现周某主张官某经济合作社返还1500万元保定金合理合法,予以支持。对于周某要求东某经济联合社返还保定金1500万元,没有事实依据,不予支持。周某与官某经济合作社均非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之主体,却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对《合作开发协议》无效均存在一定的过错,对周某主张官某经济合作社、东某经济联合社支付违约金1500万元的诉z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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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房屋的价值评估为什么差别那么大?

  张静律师解答:宅基地房屋价值的评估每个案件都不一样,差别非常大,跟房屋的新旧、位置、面积都有关系。如下面这个案件,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评估公司就作出了解释,为什么与别家公司的评估价值不一样的问题。

判z决书节选:

4.关于另案评估价值的问题。各评估公司是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及评估思路,而我司无法获悉华盟公司的评估依据和方法。且标的物的完工年代,建造规模、面积,使用材料及设计建造方案等差异均影响标的建筑重置价值。有关当事人不应机械地将各案件的评估及审判结论进行对比,更不能因周边市政设施建设带动周边一般商品房价格浮动直接等同于宅基地房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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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后,买方能否要求赔偿拆迁补偿损失?

张静律师解答:此类案件不同法官判法可能不同,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有的法官支持,有的法官不支持,而支持的方式和金额也各不相同。如下面这个案件中,法官就支持,且因卖家擅自和拆迁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主观恶意较大,需向买家支付拆迁补偿款的60%。

书节选:

认为,关于李买家要求李卖家赔偿其房屋拆迁补偿损失及建房投资款能否得到支持?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所导致的损失赔偿范围除了上述购房款的实际损失之外,还包括信赖利益损失,即丧失另行向他人购买房屋所产生的房屋增值利益损失。农村房屋拆迁时的补偿对价是涉案房屋价值的重要衡量标准,因此因合同无效给李买家造成的损失可参照涉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计算。而且,因涉案房屋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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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房屋有两个宅基地证,打起官司怎么办?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中会向行政机关发函询问两个宅基地证的真实性,如能查明就可以处理。如不能查明,则可能会以权属人不清楚为由裁定驳回起诉,不进行实体处理。如下面这个案件,一栋宅基地房有两个宅基地证,不同的权属人。发函后仍不能确定那个证是真实有效的,于是以权属存在争议,需先经行政部门处理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书节选:

本院认为,根据本案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针对涉案土华村××号宅基地房屋,高某提交了其为使用人的某号宅基地使用证存根(发证日期96年7月25日),而徐某则持有其为使用人的某号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发证日期97年3月20日),发证机关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经本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函核实,规划部门存有高某的某号宅基地使用证档案材料,但对于徐某持有的某号宅基地使用证原件,规划部门没有否认其真实性;原发证机关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被撤销后的承继者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办事处因有关的宅基地证档案材料没有移交给该街道办,故无法提供相关档案材料予以核实。此外,据双方陈述,涉案房屋现状为五层半,这与徐某持有的宅基地证的证载情况吻合。故就本案现有证据而言,无法排除徐某所持宅基地使用证的证明力。鉴于涉案宅基地房屋目前存在权属争议,该争议不属于民事的审理范围,应由相关行政机关予以处理。因此,对本案高某的起诉应予以驳回,当事人可待相关行政机关对权属争议处理后再行主张权利。综上所述,裁定驳回高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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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请律师费用多z少咨询的广州合拓于2024/3/29 8:15:0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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