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撤诉他人名下的房产证可以吗?
张静律师解答:需要证明自己与该证的颁发有利害关系,否则法z院会驳回起诉。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公民、z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z讼,应当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本案中,原告是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X号5座2梯603房房产所有权人,该房产位于锦某新城一期,不在案涉《不动产权证》的红线范围内,原告不是该《不动产权证》的相对人,对案涉土地亦没有使用权,与被告市规划资源局颁发案涉《不动产权证》的行政行为不具有利害关系。关于原告主张案涉《不动产权证》红线范围涵盖锦某新城的篮球场、游泳池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侵害业主权利的理由。因涉及锦某新城业主共同利益,根据《人z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业主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z讼;业主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z讼”之规定,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业主个人没有独立起诉权,有业主的应由业主行使诉权;业主不行使诉权或没有成立业主的,应由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行使诉权。本案原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z讼,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综上,原告方某某没有提起本案诉z讼的主体资格,裁定驳回原告要求撤销《不动产权证》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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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z院判z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前,会提醒买家反诉退款吗?
张静律师解答:一方起诉合同无效或撤销,法z院认为应当支持的,应该向被告释明:“如法z院判z决合同无效,你方是否反诉返还财产”。如被告回复要反诉,则可一并审理。如被告回复即使法z院判z决合同无效,仍不反诉,则法z院可径行判z决,由被告去另案起诉返还房款。
相关法条: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四十四条: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 买受人应当将房屋返还给出卖人,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的费用,费用可参照同期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出卖人应当将收取的价款返还给买受人,并支付贷z款利息。一方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并返还财产,人民z法z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无效或者应予撤销、解除的,应当向被告释明反诉请求返还财产,避免判z决单方返还财产造成当事人利益失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一方因房产价值波动受到的损失, 由当事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合同解除的,守约方因房产价值波动受到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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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后,还要付中介费吗?
张静律师解答:要付,但如果中介的工作因此减少的,中介费也可以相应减少。
法律条文: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五十三条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委托人以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解除为由,拒绝向居间人支付报酬的,不予支持。居间人因此减少服务项目的,应当减少报酬;居间人对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解除有过错的,应当减少报酬,赔偿损失。
2、因政策变化导致不能继续买房,中介费还要付吗?
律师解答:中介费不用付,但中介的必要支出费用还是要付,如车费,材料费等。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居间人以已经促成合同订立为由请求支付报酬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居间人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应予支持。
3、中介故意隐瞒信息导致合同解除的,中介费还要付吗?
律师解答:不用付,且买家或卖家还可以起诉中介赔偿。
法律条文:
居间人违反居间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恶意促成合同订立,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
居间人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不予支持。委托人请求居间人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应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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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二手房卖家义务咨询的广州合拓于2024/7/19 11:15:4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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