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恋爱期间买房写两人名字,一方没出钱分手时有份吗?
律师讲法:恋爱期间购房并登记为共有,在双方未能缔结婚姻时,未出资亦未偿还按揭款一方,不应认定享有该房屋所有权。
案情简介:2007年,何某购房,并与恋人顾某登记为共有人。后二人分手。2012年,何某以其独自出资购房并一直偿还按揭款为由,诉请确认该房屋归其全部所有。
法z院认为:①何某出于对顾某的感情和信任,亦为早日促成婚姻成立,何某将自己独自出资购买的房屋权属登记为双方各半行为,可视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即为双方结婚。《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因顾某购房、还贷均未出资,且其未与何某结婚,顾某失去了受领并保持房屋一半所有权的根据,房屋应从由何某名义登记占有一半状态变更为何某全部所有。
②顾某主张其享有房屋份额系何某无偿赠与,但未提供赠与合同证实其主张,且何某本身家庭经济情况并不富裕,购房时还要向银行贷z款21万元支付房款,何某将当时价值30万余元房产一半,无偿赠与顾某有悖常理,亦不符合客观现实。
③何某在2011年想卖掉房屋,找顾某协商时,顾某不同意签名,何某此时才知道权利被侵害,何某2012年起诉主张权利,未超过两年诉z讼时效。判z决诉争房屋权属全部归何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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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是否具有运行支配权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但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债务不能一概而论认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属个人债务还是属夫妻共同债务,仍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该侵权行为产生的终目的是为了行为人的夫妻家庭共同生活,侵权人驾驶车辆为营运车辆,其营运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或妻一方在上下班、个人游玩途中或驾驶车辆进行其他与家庭生活无关的活动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其个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其所负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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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后才取得产权的房屋如何认定和分割?
律师解答: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无论首付还是全款,离婚后才取得产权的,都应当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离婚时因房屋未获得权属只能处理居住问题。具体分割此类房屋时,应当考量到如果按揭贷z款的,离婚后有用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因素。如果离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或者全款,离婚后取得产权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房屋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区分的重要标准应当是出资的来源,而不是单纯以产权登记为离婚前还是离婚后为标准。具体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对离婚后取得产权的房屋,主张为共同财产的一方应当对房屋购房的出资时间、出资来源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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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夫妻一方时会签的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律师解答:夫妻之间相互忠诚是《婚姻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夫妻双方通过协议事先订立,或者在一方后订立的忠诚协议,约定过错方丧失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共有房屋方个人所有,也就是“净身出户”。这种约定只要满足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求,双方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也未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等情形,就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当然这种忠诚协议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如果一方违反忠诚协议的约定导致婚姻破z裂的,就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但为了公平和保护困难方权益,也可以适当补偿未得房的生活和居住困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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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多久能判离咨询的广州合拓于2024/6/21 9:09:2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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