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
1.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原 则和社会团体自愿原则。采信团体标准的推荐性国1家标准(以下简 称采信标准)与被采信团体标准技术内容原则一致,可作编辑性修改。
2.推荐性国1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3.采信标准应当遵守国1家标准版权政策,其版权归属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4.国1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推荐性国1家标 准采信团体标准的工作,负责采信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
见、技术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
申请省级实验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地方领导重视,组织机制保障。当地政1府具有很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实际行动,并对开展区域可持续发展工作作出重要规划和部署,工作激励机制完善。
2. 科技创新引1领,建设主题鲜明。科技创新意识强,科技投入持续增长,针对制约当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和实施以科技创新为引1领的系统解决方案,凝练的实验区建设主题定位准确,具有区域典型性和先1进示1范性,有利于促进当地的资源保护利用、创新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进步。
3. 创建基础较好,规划方案可行。实验区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和科技支撑条件。实验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科学可行,体现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明确提出总体发展目标、阶段考核指标、重点建设内容、示1范推广项目和实施保障措施。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的中知国际于2024/7/15 8:25:4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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