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可能挥发可燃气体聚集的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1、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仓库及中间仓;2、调油房;3、喷油房;4、丝印车间;5、涂层烘干;6、燃气锅炉间;7、加油加气间;8、间等爆气瓶间;9、其他容易形成和聚集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的场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必须取得国家指1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报警值设定为:
低限默认为 25%LEL(5%LEL~40%LEL 可调);
高限默认为50%LEL(10%LEL~100%LEL 可调)。
设定依据如下:可燃气体报警器测量量程为0-LEL,按照国家规定低报一般设置在15%LEL-25%LEL之间报警,高报一般设置为50%LEL报警,现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大部分低报警点设置为25%LEL。这里的LEL指的是气体的爆1炸极限值,也就是说当可燃气体报警器显示到LEL的时候才刚刚到达可燃气体的爆1炸下限。
安装事项
(1)报警器探头主要是接触燃烧气体传感器的检测元件,由铂丝线圈上包氧化铝和黏合剂组成球状,其外表面附有铂、钯等稀有金属。因此,在安装时一定要小心,避免摔坏探头。
(2)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当根据气体的性质来决定。
(3)报警器是安全仪表,有声、光显示功能,应安装在工作人员易看到和易听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消除隐患。
(4)报警器的周围不能有对仪表工作有影响的强电磁场(如大功率电机、变压器)。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氨气可燃气体报警器价格的合肥圣辰于2024/5/20 7:38:1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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