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样点编码预布设的每一样点,实行“一点”制度,赋予一个16位的样点编码,即县级行政区域代码6位+土地利用类型4位+样品类别1位+序号5位(00001…)。
编码-6位为县级的各地行政区划代码,含前2位的省级编码。
编码第7-10位为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类型编码,第7-8位为土地利用类型的一级分类编码,第9-10位为土地利用类型的二级分类编码。
编码1位为样品类别,表层样为0;剖面样由上及下,发生层为1,第二发生层为2,第三发生层为3,第四发生层为4,第五发生层为5,第六发生层为6。
编码2-16位为县级样点顺序码,由普查工作平台生成该顺序码。
土壤类型名称校准与完善工作指南:更新土壤类型图和规范土种剖面描述,完善土壤分类系统,包括按照《中国土壤分类及代码》(GB 17296-2009)规范二普土壤类型名称,进行土壤分类判定和低级土壤名称化和统一命名,以及土壤类型校核,制定土壤三普的土壤分类暂行方案;结合土壤三普调查与数字土壤类型制图,更新完善土壤分类方案、土壤类型图。
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统一规范土壤普查全过程管理和底图制作、样点布设,包括工作底图、样点布设方法、样点校核、样点信息与任务赋值等。
第三次土壤调查方案第三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是一项性的土壤环境调查工作,旨在了解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土壤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该方案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调查对象包括农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各类土地,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水灌溉区、城市周边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特殊区域。方案要求各地采用统一的调查方法和技术标准,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方案还强调了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要求各地加强数据管理和保护。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第三次土壤调查第三方机构的得正工程于2024/5/21 9:13:1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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