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粮卫生要求原粮在采集,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符合GB2715,GB2761,GB2762和GB2763的有关要求。 4库区环境4.1应考虑库区环境对原粮储存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将其降低到较低水平。 4.2应合理布置粮库,功能区应明确划分,并采取适当的分离或分离措施。 4.3粮库中的道路应铺设水泥混凝土。开放空间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混凝土和地砖,以保持环境清洁,防止在正常天气中出现灰尘和水。 4.4粮仓建筑工地应远离污染源和危险源,避免洪水和低洼洪水区,粮仓周围不应有可能的害虫场所。 4.5货物场地和作业区域应保持清洁,并及时清除残留的粮食,灰尘和碎屑。
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储存场所具有集中材料和大火灾负荷的特点,特别是储存A类和B类物品的储存场所。如果发生火灾,很难保存,可能造成严重的和财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经济建设。对于社会发展,有必要实行严格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3条第3款规定:“可燃物仓库的管理必须实施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总结仓储区的防火经验,汲取火灾事故的教训,系统地并科学地规范储存。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于预防和减少仓储区域的火灾危害具有重要意义。
14.储存物品与风道,加热管和散热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加热装置,管道炉和烟道之间的距离在所有方向上不应小于1米。 15.使用过的含油纱线,如油棉纱线和油手套,以及包装材料,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定期处理。装卸安全管理1.进入储存场所的机动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要求,并经消防安全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批准。 2.进入物品储存场所的消防车和内燃机车应设有消防罩。蒸汽机车应关闭波纹管和鼓风机,不应在库区清洁。
在装卸过程中,应保护A和B项免受振动,冲击,重压,摩擦和倒置。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鞋子和帽子,不应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处理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时,应采取静态清洁措施。 7.装卸作业完成后,应在储存场所和室内储存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操作员可以离开。 8.装卸各种机动车的物品后,不得将其停放在维修场所。电气安全管理1.储存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JGJ16的规定。 A类和B类室内储存场所和C类液体室内储存场所的电气装置应符合G50058的规定。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粮库保温门窗批发的上谷仓储设备于2024/5/23 10:23:2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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