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是指防止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的工作。包括农、林、水利等方面的措施。不同水保措施,不同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单项效益,以便为水保评价提供依据。农业措施有:修梯田,培地埂,等高耕作,合理轮作、间作、套作、深耕,合理密植等。林业措施有:封山育林,造林种草,按地形的不同部位营造护坡林、护沟林、护滩林、固沙之林等。水利措施有:修建塘坝,沿等高线开挖截流沟;进行沟壑治理、护岸固滩等。
水土保持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用问题,既是自然科学,也是社会科学,既注重于经济发展,更关注生态环境,既要有辩论思维,又要考虑政策法规。通过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层层设防,节节拦蓄,增加地表植被,可以涵养水源,调节小气候,有效地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减少水、旱、风沙等自然灾害,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从人与自然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和谐共处,才是水土保持的至高理想。当然,这既是很高的要求,也是很艰巨的任务,既限于科技水平,也限于政经条件。但是只要我们努力研究,积极争取,总有一天能够达到或部分达到这一艰巨而伟大的战略目标。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农业措施有:修梯田,培地埂,等高耕作,合理轮作、间作、套作、深耕,合理密植等。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水土保持原理:在通用土壤流失方程中,C值的变化范围是从0.001到1。土壤保护生物措施就是通过改变C值来达到保护保护水土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植被保持水土,降低地面径流。当然,这既是很高的要求,也是很艰巨的任务,既限于科技水平,也限于政经条件。对于坡度S和坡长L因子,也可以改变。修筑梯田就是减小坡度,变长坡为短坡,等高耕作虽然不能改变坡度,但可以减小坡长。关于土壤保持措施因子有梯田耕作、等高带状耕作、留茬免耕、覆盖砾石防冲。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的苏州力慷于2024/7/10 11:49:1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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