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利用山丘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事业。在 科学 发展 观的指导下,水土保持应该是建立人与 自然 和谐共处,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在水利方面,我国存在着水多、水少、水污、水浊的四大问题。坡耕地修成梯田,改变了田面坡度,增加了土壤水分的入渗时间,从而提高了土壤涵蓄水分、养分的能力,改善了土壤物理化学性质,为作物生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其中水浊既独自为害水体,又增加其他“三水”对河流的不利影响,处于关键地位。
我国财政拨付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资金23564万元,项目建设范围涉及山西、重庆、宁夏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我国财政已累计拨付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资金61564万元,占全年水土保持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主要通过坡改梯、林草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治理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生态保障。三是其综合性,涉及财政、计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经贸、公共安全等诸多部门,需要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才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处财政处、国务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处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外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生物措施指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采取造林种草及管护的办法,增加植被覆盖率,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一种水土保持措施。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苏州力慷于2024/7/11 10:20:4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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