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八十年代以来,进入了一个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新阶段。小流域是指以分水岭和出口断面为界形成的面积比较小的闭合集水区。流域面积至大一般不超过50平方公里。从辩证的观点来看,似不应就问题论问题,而应当追根溯源,将水土保持作为水利的中心环节与战略措施,提高其在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每个小流域既是一个独立的自然集水单元,又是一个发展农、林、牧生产的经济单元,分布在大江大河的上游。一个小流域就是一个水土流失单元,水土流失的出现、发展全过程都在小流域内产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其科学性,涉及多学科,如土壤、地质、林业、农业、水利、法律等。二是其地域性,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利用、社会状况及水土流失现状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三是其综合性,涉及财政、计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经贸、公共安全等诸多部门,需要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才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还要对风对土壤的移动形式也必须有所考虑,我们所说的水土保持的施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工程措施、二是生物措施、三是农耕措施。四是其群众性,必须依靠广大群众,动员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
治理水土流失,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中华民族长远福祉。对此,我国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水土保持的政策举措,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水土保持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用问题,既是自然科学,也是社会科学,既注重于经济发展,更关注生态环境,既要有辩论思维,又要考虑政策法规。近年来,我国水土保持法制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于201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新法为基础,各个层面的配套法规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水利处修订了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方案管理、设施验收管理和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等配套法规,绝大多数省区市启动了新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配套规章制度不断健全,为水土保持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苏州力慷于2024/5/10 13:40:2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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