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的材料、设计、预制、施工和验收、防雷、防静电、防腐、使用管理、检验和安全附件各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0.1 MPa(G)且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 m3、建造在地面上、储存毒性程度为非极度或非高度危害(见注1)的石油、石油产品或化工液体介质、现场组焊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对从事相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范研究制定者,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公称容积小于1000 m3、储存其他类似液体介质的储罐,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的储罐,其范围包括储罐本体、安全附件和储罐接管的法兰盖、密封垫片及其紧固件。
储罐表面的熔渣和硬化层应磨除;
2 坡口形式和尺寸,应根据图样要求或焊接工艺评定确定。当选用标准坡口时,应符合《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 985及《埋弧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86的规定;
3 用于底圈和第二圈罐壁的钢板,屈服强度下限值大于390MPa时,应对坡口表面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
4 预制出厂时,距边缘50mm范围内涂坡口防锈漆,厚度值为15~20μm。
5.1.8 预制构件的存放、运输,应采取防变形措施。对罐壁板、浮船内(外)边缘板弯曲构件等,应采用胎架运输、存放。
5.2 底 板 预 制
5.2.1 底板预制排板时,边缘板外侧曲率半径按下列公式计算;
Rc=Ri+△+bs+S +α1 (5.2.1—1) α1 = π2na (5.2.1—2)
式中Rc——边缘板外侧预制曲率半径(mm);
Ri——罐体内半径(mm);
△——罐底半径展开增量(mm);
bs——罐底边缘板伸出罐壁外表面的宽度(mm);
S——罐底圈壁板的厚度(mm);
5.2.6储罐 厚度大于等于12mm弓形边缘板的两侧(图5.2.5AC、BD侧)100mm范围内,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4730的规定进行超声波检测,Ⅲ级合格。坡口表面应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
5.2.7 中幅板为对接焊缝时,预制时考虑径向收缩量。钢板的四条边均需加工坡口,长边如采用火焰切割时,两端必须同步切割。
中幅板外端予留余量大于中幅板半径方向的焊接收缩量与中幅板和边板的搭接量、搭接允许偏差的正值、环境温差的影响值之和。
5.2.8 当中幅板采用搭接接头时,搭接宽度应按图样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5倍的底板厚度,且不小于25mm。中幅板与边缘板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60mm。
5.2.9 中幅板预制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海外网壳水罐的众恒环保于2024/6/18 5:31:38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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