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类:
(一)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的头部防护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面部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
(四)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耳部防护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的足部防护用品。
(七)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的躯干防护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
(九)防止高处作业劳动者坠落或者高处落物伤害的坠落防护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险、有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是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从呼吸道吸入,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清洁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主要有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面罩)。
应经常保持帽衬清洁,不干净时可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用完后不能放置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和有化学溶剂的场所。使用中受过较大冲击的安全帽不能继续使用。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电工眼镜价格的云南润邦于2024/6/17 9:03:4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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