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也是化妆品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没有这一证件的企业是不被允许生产和销售化妆品的。
《新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应当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许可项目、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人、发证、签发人、发证日期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工商局注册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新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技术咨询的服务企业。公司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已覆盖河南各地大中小企业,技术力量,多名顾问师、咨询师、验证审核员长年服务于本公司,保证让被咨询企业不走弯路。
新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还促进了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严格的审核和监管,该证件确保了化妆品企业具备了一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实力,能够生产出质量可靠、安全有效的化妆品。
《新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5年。它的式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它应当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许可项目、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人、签发人、发证日期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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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应依法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化妆品生产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新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郑州林奥】于2024/4/19 15:15:3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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