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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找刑事辩护律师免费咨询 可信赖安徽金象
来源:2592作者:2021/1/18 6:49:00






对刑事辩护人的要求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辩护人。修正后的刑事法实际上扩大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选择范围,因为除了监护人不再限定近亲属,而是亲戚朋友都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这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及时委托到辩护人,解决请律师难的问题和及时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十分有利的。




未成年人犯罪会留下案底吗

  1、我国《刑法》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任何单位、组织、个人都不能调查18岁以前5年以下的犯罪记录。

  2、我国《未成人保》第38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刑事拘的具体适用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怀孕经济犯罪应该怎么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的。

  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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