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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务派遣服务至上“本信息长期有效”
来源:2592作者:2020/3/16 7:29:00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怎么发?

很多人不太了解劳务派遣,也好奇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怎么发?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因此,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派遣服务期限,否则劳动者可能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害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如何管理劳务外包业务?

劳务外包中发包方对外包业务的管理应主要体现在:

1.制订外包工作的考核验收标准,并按照标准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2.根据对外包业务的验收结果,核定应支付给承包方的报酬,以及对违约的违约制裁措施;

3.负责做好外包业务所涉及客户的资料等信息的保密工作;

4.负责与外包方的沟通联系,并就有关事项进行协调;

5.以外包合同为依据,负责对外包业务进行监督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管理工作。


劳务派遣的特点有哪些?

劳务派遣所具有的三大特点如下:

1、用人不用工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被派遣员工并不在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工作。

2、用工不用人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双方并无劳动关系。

3、三方主体,多重关系

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之间形成多重法律关系:

其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民事合同关系;

其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关系;

其三、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特殊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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