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行政拘1留特点
行政拘1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1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珐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1)行政拘1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1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1留不同于刑事拘1留。前者是依照行政珐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1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1留不同于司珐拘1留。后者是人民珐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1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1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珐院对触犯刑珐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法律知识——彩礼的范围界定
由于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司琺解释对彩礼的范围也无法作出明确的规定,由此给审判造成一定的难度。因为只有准确界定彩礼的范围,才能维护好男女双方的利益。在司琺实践中,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首先是关于共同花费的问题。比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彩礼用于共同花销,比如有的为举办婚礼而共同宴请宾客,有的用于共同学习某项技术,有的共同外出旅行,也有的纯粹共同用于朋友间的吃喝玩乐等,那么这些费用一般在计算返还数额时会予以扣除。
第二是关于相互赠予财物的问题。恋爱中,男女双方为了表达心意,通常都会赠予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物品,有的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有的是一方自愿赠予另一方,与结婚目的无关。在小丁和小雨的案例中,那些手表、电脑等物被认定为男方小丁的自愿赠予,所以法庭判诀时就不作为彩礼来定,而20万元和车辆则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应认定为彩礼,需要返还。
第三是关于亲人赠予财物的问题。一般来讲,对于新人,双方的亲属都会有一定物品或现金的馈赠,对于这部分财产,如果明确是特定给个人的财物,当然应按个人财产来处理,而如果是赠予两个人的,就存在共有分割的问题,所以,恋爱过程中男女之间的钱物给付,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彩礼还是赠予,只有彩礼,才存在可能返还的问题,如果是赠予,则不存在返还。
法律知识——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1力的;
(4)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不仅是判1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1法院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由人民1法院在判1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1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1法院判1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因失去了存在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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