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的特定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人们通常会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但实际上,知识产权既包含人身权利也包含财产权利。常见的三种知识产权为著作权、权和商标权,其中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现代化自主创新能力的象征,对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十分关键。随着科技和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课题的范围和内容在不断的扩大和深化,为了应对这一动态发展的概念,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现已逐步建立并在随之不断完善。
1、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用人单位扣留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问题,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不予改正的,劳动门可以依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给劳动者造成实质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存在行为的,应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期限内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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