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发生民事纠纷时,尝试通过协商或诉讼外调解解决,是较为常见的处理方式;且这一过程通常不需要过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但在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调和矛盾时,就需要考虑司法介入或准司法介入的解决方式。
在订立合同时,我们通常会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约定。在有明确约定且约定有效的情况下,通常参考约定方式进行解决。比如,在商事合同中常常定立仲裁条款,或在合同之外达成独立的仲裁协议,在该约定满足法定条件且无其他无效情形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争议无法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通常应该按照约定提起仲裁。
但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介入。
1、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用人单位扣留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问题,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不予改正的,劳动门可以依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给劳动者造成实质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存在行为的,应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期限内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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