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首1次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纳入监管范围,明确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VOCs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VOCs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集成方案智能设备层根据各产业园/企业污染特点,结合“点、线、面”一体化综合监测网络,集成各类环境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设备,提供定制化城市环境VOCs监控解决方案: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检测技术成熟,监测VOCs种类较多,可同时分析多个组分。现场测量周期短,相应时间快;差分吸收光谱主要是对苯、甲1苯、邻(间、对)—二甲1苯等苯系物进行检测,可更好的对苯系物成分进行定量分析。同时,采用自动切换—连续监测技术可以实现多排口同时在线监测。一般现场采取非接触式直接连续测量,无需预处理,保证气体不失真,响应时间很快,可实现测量光路区域内的在线监测。
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软件:历史数据查询功能:存储15年以上监测数据;数据库备份和恢复功能;停电记录、校准记录功能?;缺失数据处理功能:按照HJ/T76-2007标准要求对缺失数据进行处理;安全管理功能:具有多级安全认证功能(设置密码进入);超标报警功能。汇集各子系统所有报价信息,显示并输出警告,所有报警信息存储供后续查询,软件本身也可对监测参数设置独立的报警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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