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同时,近年来我国每年的汽车销量都超过2500万辆。随着一批批机动车进入报废环节,如何做好回收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2019年6月1日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五大总成”不再被强制报废,允许以再制造形式加以循环利用。新规实施一年多以来,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报废汽车如何“变废为宝”。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前景巨大,预计2023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95%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自2009年起汽车产销量已连续11年位居首位,坐实了世界汽车大国的地位。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的逐年增长,汽车保有量和报废量也呈现攀升趋势。019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6亿辆、报废量约为456万辆.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市场规模超过100亿元。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
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原审批发证部门撤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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