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和建设
因为“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必须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那么,落实好这个制度,就可以保证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建设和污染防治设施工程的设计、建设同时进行。这是防治污染的基础,是防治污染所需要的硬件建设和污染治理很重要的一环。安徽智源欢迎您的咨询!
焚烧飞灰中监测的必要性
焚烧废气中的类在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过程中绝大部分被除尘器截留下来进入到飞灰中。在飞灰固化后的监测项目中是目前入场标准未规定的项目,却是验收监测的必测项目,不仅可以通过固化后的水映固化情况和焚烧炉的运行情况,而且可以通过固化后飞灰中水平提示填埋场的运行风险。多个项目的验收监测数据显示,固化后飞灰中含量差异较大,有的低至1ngTEQ/kg,有的高达66100ngTEQ/kg,如果监测结果较高,需提示业主注意焚烧运行和固化方案的调整。GB18598—2001的入场指标中未包括类,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经处理后含量低于3μgTEQ/kg则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虽然危废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层要求的渗透系数不同,但高达66.1μgTEQ/kg的飞灰进入危废填埋场对环境存在的潜在危害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简述内容:任务由来、依据,尤其要阐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结论意见、环保对策、措施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的要求建设过程施工合同中是否涵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是否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内容,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总额占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百分比。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建设项目工程实施概况:工程基本情况,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流程,环保设施建设及其试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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