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和建设
因为“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必须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那么,落实好这个制度,就可以保证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建设和污染防治设施工程的设计、建设同时进行。这是防治污染的基础,是防治污染所需要的硬件建设和污染治理很重要的一环。安徽智源欢迎您的咨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核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不适用本规定。
焚烧飞灰中监测的必要性
焚烧废气中的类在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过程中绝大部分被除尘器截留下来进入到飞灰中。在飞灰固化后的监测项目中是目前入场标准未规定的项目,却是验收监测的必测项目,不仅可以通过固化后的水映固化情况和焚烧炉的运行情况,而且可以通过固化后飞灰中水平提示填埋场的运行风险。多个项目的验收监测数据显示,固化后飞灰中含量差异较大,有的低至1ngTEQ/kg,有的高达66100ngTEQ/kg,如果监测结果较高,需提示业主注意焚烧运行和固化方案的调整。GB18598—2001的入场指标中未包括类,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经处理后含量低于3μgTEQ/kg则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虽然危废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层要求的渗透系数不同,但高达66.1μgTEQ/kg的飞灰进入危废填埋场对环境存在的潜在危害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所规定的标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建设项目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编制验收报告等。验收工作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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