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的方法
价值的评估方法有很多种,常见的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除此还包括割差法、实物期权法、模煳数学评价法、价值评估法、非市场基准法等等。上述常用的三种方法——成本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法,沿用了有形资产评估的理论与经验,虽然相对来说成熟性较强,但多少在价值评估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成本法在以摊销为目的的价值评估中准确性较高。
权质押评估需要了解产品的市场需求、市场前景及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情况,同类产品竞争状况等资料。质押适用对象:持有权的有效证明,为合法权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为合法权人,且技术原则上未许可他人实施,或虽许可他人实施但无法律纠纷,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质押的出质人必须是合法权人;用以出质的权必须有效,证明权有效的文件包括证书、年费缴纳凭证、登记簿等;若作为质物的是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出质人应用其出质权利的全部来担承债权的实现。
专利质押评估方法——收益法:该方法也叫收益现值法,是现在国际和国内比较通用所采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其主要也是建立在假设基础上进行的未来估值。专利权质押评估要求委托方明确专利权的基本状况通常包括:1、专利名称;2、专利类别;3、专利申请的国别或者地区;4、专利号;5、专利权申请日;6、专利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权利要求。专利评估中的成本法主要估测:取得该项知识产权所耗费的合理必要费用(包含:材料费、工资费、设备费、资料费、咨询鉴定费、外加工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费折旧费分摊、其他费用等)、相关税费以及必要的资金成本和合理利润等成本。
专利权质押评估关注与专利权或专利资产组合实施和运用不可分割的其他非专利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是否一并质押。如果是共有专利,专利权质押评估需要核查是否取得其他专利共有人同意该项专利质押的相关声明或证明必要时应该要求提供相应的公证资料。专利质押评估方法——市场法:市场法也叫市场比较法,其有参考对象和价值锚定,其通过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知识产权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来估测专利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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