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加工的基本原则
1)确定数字化对象,应当对所要进行数字化的对象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确认,只有符合一定要求的纸质档案文献才能进行数字化加工。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纸质档案数字化,必须符合国家档案开放规定或本行业相关规定。
3)价值性原则,属于归档范围或长期保存的、社会利用价值高的档案可列入数字化加工的范围。
数字化加工档案调卷
数字化加工这个过程我方要一个专门的负责人与客户(档案馆库房管理员)共同完成,将待加工的档案从库房搬运到加工现场,对档案要逐份清点,并办理档案交接登记,与客户做好交接记录,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卷环节的工作。
1,我方专属人员负责。
2,填写《档案交接登记表》。
3,在交接登记表上要有双方的签字。
数据化加工-整理验收
扫描工作完成后,加工公司对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必须按档案保管要求采用三孔的方法重新装订,装订必须保护档案的实体不被损坏,保持案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不变,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装订成品结实美观。
档案整理验收工作主要检查是否拆除装订物,并保护档案不受损害;是否按要求把同一案卷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区分开;是否制作并填写数字化档案加工流程登记单并详细记录档案整理后每份文件的起始页(件)号和页数;扫描完成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是否按档案保管的要求重新装订。
数据化加工档案著录
如果档案库房提供的目录和纸质档案不相符的,应该以纸质档案原文内容为标准进行录入,并删除错误信息。著录项相关内容录入要完整,如有不明确或不完整的著录项需记录并及时反应给档案保管人员,如果目录中要增加或减少相关著录字段要与档案保管人员协商。如果目录内容有错,如主题内容文号等,以纸质档案信息为准,并及时反应给档案管理人员。顺页整理著录的同时,要检查案卷的完整性,是否有缺页漏页错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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