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回收成“真空状态”
由于过期的灭火器没有及时报废,那么这些灭火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消防局的回答是“不”。据调查,部分废弃灭火器大量流入废品收购站或随意丢弃。
据消防部门掌握的情况,许多废品回收站经营者和员工并无相关知识,对所收购灭火器筒体的危险性一无所知,更不知如何处置,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发生事故,需要立法予以规范。
切勿擅自处置报废灭火器
消防部门提醒,报废灭火器应回收厂家或正规消防产品检测维护中心集中处理,报废灭火器应拆除压力、冲孔、完全拆除钢瓶等方面。如果处理方法不当,很容易引起意外,所以不得擅自处理。
灭火器应定期到正规的维修站进行维修和更换。更换药剂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气缸进行水压试验,试验成功后才能填充。
灭火器维修换粉时间
1.泡沫灭火器:出厂5年内如未使用过压力指针在绿区,不用充装;出厂满5年或一旦使用过、或压力表指针在红区或接近红区立即送专门的维修单位充装,一旦充装后每2年再充装一次;出厂后满10年该灭火器作报废处理。
2.二氧化碳灭火器:自出厂之日起,每月称重,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如果重量变轻,就是存在泄压,维修。如果没有变化,自出厂之日起5年必修做筒体水压试验,以后每2年做一次。二氧化碳不存在过期。
3.干粉灭火器:筒体的有效期为10年,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干粉灭火剂的有效期是5年。干粉灭火剂的更换期为1到2年。
4.1211灭火器:有效期五年,维修年限视保管情况而定。
5.水基型灭火器:有效期是5年。1到2年是水基器的充装周期。
如果检查发现压力底下、管带损坏、铅封缺失、其它损坏的,就需要送维修;红色表示欠压,绿色表示正常使用,黄色表示超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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