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联合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原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意在加速并加强对于VOCs防治,并规定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烃类、含氧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准确监测是治理的基础,2017年12月原印发了((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确定了监测技术要求,并规定监测的组分共117种,包括沸点在一104oC~230oC的、乙烯、甲醛、苯、氟利昂、等,而非总烃等总量型的指标,由于无法真实反映VOCs的污染情况,没有作为监测的因子列出。
测试车窗密封条时发现,此样品为均一成型材料,属于材料类测试
测试车窗密封条时发现,此样品为均一成型材料,属于材料类测试,在四大排放(即气味、雾化、总碳、甲醛)测试中发现,只有总碳不合格。总碳的测试谱图中显示有一个较大的色谱峰;然后通过袋式法进行确认,样品中挥发的有害物质中有大量的存在;又通过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行确认,样品中确是挥发出大量的。但是车窗密封条的主要成分为类热塑弹性体TPES,可以推断并不是由产品的原材料引起的,由此找寻相关制作工艺时发现,脱模剂使用主要成分为的。
空气污染测量的两个重要指标
近些年,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及对自身健康提升的不断追求,空气质量已经成为了热点话题。然而目前我们能查看到的空气检测数据都是基于较大范围的测量而非个性化的,此文就着重介绍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小范围周围空气质量数据的技术和原理。空气污染测量的两个重要指标是2.5微米或更小的微粒物质(PM2.5)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例如,壁炉和蜡烛在燃烧过程中便会在室内空间释放这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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