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室检测结果评定
1.每个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小于或等于规定的级别界限,即A≤级别界限,则判符合规定。(采样点>9个)
2.全部采样点的粒子浓度平均值均值的95%的置信上限小于或等于规定的级别界限,即UCL≤级别界限,则判符合规定。(采样点≤9个)
3.凡是1、2规定不相符合,则判不符合规定。100级小采样量≥0.5um: 5.66L/次。其余洁净级别,≥0.5um:2.83L/次,≥5um:2.83L/次
洁净室采样检测
采样点数口:对任何小洁净室或局部空气净化区域,采样点数目不得少于2个,总采样次数不得少于5次。每个采样点的采样次数不得少于1次,且不同采样点的采样次数可以不同。
采样点位置:1.采样点一般离地0.8m高度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洁净工作台采样点一般在工作台面上0.2m高度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
2.采样点多于5点时,可在0.8m~1.5m(略高于工作面)高度的区域内分层布置,但每层不少于5点。
洁净室检测
1. 沉降菌检测:将营养琼脂培养基培养皿编号,把洁净工作台玻璃门向上拉起20-25厘米,按从左至右的顺序摆放培养皿(见附图)。计时30分钟取出,放入30-35度培养箱中培养48小时,记录沉降菌落数。操作按《沉降菌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2.尘埃粒子计数器的操作按《尘埃粒子计数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按从左至右的顺序进行采样(见附图),数据统计按《尘埃粒子计数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数据分析进行统计计算。
3.热球风速仪使用操作按《热球风速仪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4. 紫外线强度的检测操作按《紫外线强度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洁净室照度检测步骤
(1)测量被测洁净室的长度和宽度,记录在原始记录纸上,并计算房间的面积;
(2)根据洁净室照度检测采样要求,进行布点,在每个测量点做好标记, 并在记录纸上画出测点布置示意图;
(3)准备好照度仪,并确定照度仪能正常使用,开启照度计,将探测头放置在测点位置上;
(4)每个测点等照度读数稳定时,一般间隔 1min,将该值记录在原始记录纸上。
(5)对测试数据按公式计算处理,与接受标准进行比较,判断照度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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