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拆迁纠纷
对于广大养殖户而言,今年是养殖场经营非常艰难的一年,因为各地掀起了“禁养”的大规模行动。
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和江苏等多地区陆续公布的禁养区范围,上万家养殖场被列入整治范围。
遇上“禁养”,是否有拆迁补偿?该咋算?
此外,在“禁养”行动中,部分养殖场还面临这样困境:当地征收方首先认定养殖场是违建,接着要求无条件拆除,而不给予拆迁补偿或压低拆迁补偿。此时养殖户该咋办?今天为大家讲讲养殖场拆迁补偿这些门道。
一、了解养区”的定义和范围,避免合法养殖场被“禁养”
2005年12月29日,***人民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该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区和缓冲区;(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第三、以占地为名责令限期拆除养殖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符合规划、有条件的可以用于养殖场的建设和经营。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向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方无权责令限期拆除。
但是在实践中,相关行政机关经常对划为禁养区避而不谈,采用占地等迂回的办法逼迫养殖户拆除。
三、被“禁养”整治的养殖场就没有拆迁补偿吗?
不是的!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依法予以补偿。”
从以上法条可知,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导致养殖场停养、搬迁、拆除等都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大家不要因为“禁养”就认为没有拆迁补偿,或征收方就可以随便压低拆迁补偿。这是错误的观点。
养殖场拆迁补偿具体有哪些补偿项呢?
主要有土地补偿(补偿给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养殖场房舍补偿、养殖场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可移动设备搬迁费用、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
面对养殖场拆迁,一旦补偿不合理,我们建议您联系***拆迁律师介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农民如果想要流转土地,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合法程序。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如果要进行合法的土地流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考察流转土地的人和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包括是否改变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等。
其次,是要看承包人的资质是否合法,所签订的使用手续是否合法,是否备案、获得批准。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应当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土地是农民兄弟离不开的,更是要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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