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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禁养区赔偿服务介绍
来源:2592作者:2020/9/15 14:18:00

养殖场禁养区赔偿养殖场禁养区赔偿











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四个方面

1、对地的补偿;

2、地上附着物的损失,是重建成本价;

3、停产停业的损失;比如搬迁费,比如拆除的机器设备造成的损失等。

4、合理的搬迁费用;搬家期内的营业损失补偿。

每个地方的补偿方案不一样,影响补偿金额的因素包括四个方面

1、当地***的财政状况;地方领导比较开明所得到的补偿会比较多。

2、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是否在当地***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各种形式拆迁均会提到“在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的不仅不会给予补偿,当地***还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

4、养殖场环评是否过关;养殖场环评等手续过关,那会获得较高的补偿;如果不过关,则可能分文没有。

遇到拆迁的养殖户先不要慌,先把各种赔偿方案了解透了,就可以拿到相应的补偿金了。












原告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诉称: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被告于2018年7月28日作出的德环罚字【2018】0057号《德惠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本案的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为:德惠市悯农养殖***合作社系2012年5月16日注册成立,且一直合法经营。2018年7月28日,被告针对原告作出德环罚字【2018】0057号《德惠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原告罚款五万元整。原告认为其一直合法经营,不存在违规的行为,更不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被告在没有对相关事实情况进行必要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明显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超越职权、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及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本诉,望贵院依法核实案件事实,判如所请。原告未提交证据。

被告德惠市环境保护局辩称:被答辩人的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贵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请求。答辩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德环罚字【2018】0057号)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被答辩人养殖场建在养殖禁养区内,该养殖场现有蛋鸡4000只。被答辩人已经收到德惠市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禁养公告及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业户关闭或搬迁的通告,被答辩人收到上述公告及通告后仍然进行畜禽养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进行关闭搬迁,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2018年7月21日,答辩人向被答辩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德环罚字【2018】0057号),被答辩人收到告知书后











经庭审质证,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质证意见如下,对证据1、检查人员为两人,本案证据中并没有附韩卫忠和郗惠东的证件无法确定其是否具有资格,被询问人没有在笔录上签字,无法确认该笔录的真实性;对证据2、该证据没有被询问人的签字,对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证明目的均不予认可;对证据3、因为两份送达回证都是拒签,我方认为两份送达方式不合法,证明照片1中无法看清原告收到的责改决定书的内容、对照片2中听证送达的程序予以认可;对证据4、对两份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对其合法性不予认可,听证申请是在2018年7月23日,行政处罚听证笔录的听证日期是在2018年7月26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本案被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少于7日,不符合法律规定,程序明显;对证据5、被告在开庭前并没有提交此证据,故该证据不能做为审理本案的依据,关于被告提交的批复从其内容本身来讲无法确定禁养区的划定范围以及禁养区划定方案,更无法确定原告养殖场处于禁养区范围内,被告依据以上两个文件对原告作出处罚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对证据6、同证据5的质证意见,该通告并没有明确指向要求原告禁止养殖搬迁或关闭;对证据7、对方案本身有异议,其没有体现任何划定禁养区的程序流程以及原告被划定为禁养区范围内,此外,方案为德惠市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仅为临时组建机构,没有职权对外作出工作实施方案;对证据8、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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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岩乡***委***积极响应县委、县***的号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大排查工作,坚持“零容忍,发现一例,拆除一例”原则,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开展禁养区养殖场专项整治工作,在“禁”的同时,着力在“治”上下功夫,努力打造水岩山青水绿的生态环境。

一高度重视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会议部署之后,水岩乡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畜禽整治工作小组,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分工,责任到人;乡***委***主要负责***高度重视,多次深入***调度指导;乡村两级干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做好畜禽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大力宣传畜禽养殖的环保法规和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性,在全乡树立“养殖发展、环保”的理念,营造浓厚氛围,从***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进行摸排,下发整改通知书,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赢得广大养殖户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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