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单位是本轮数字化浪潮的主要推动者
既然国家将数字化建设提升到全社会的角度,提升到促经济保增长的高度,那么数字化建设涉及的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内容,离不开的主导,其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的设立也是的主要职责。所以说,将是数字化建设的当但,在此过程中,头部企业将协助完成标准和规范的编制,中小技术企业将更着眼于数字化服务内容。
数据治理企业系统梳理
开展数据、信息梳理的步,先对企业中的所有系统进行梳理,了解不同系统下的业务需求、项目模块、业务组等,编制梳理计划。当系统间进行集成或对接时,无非是将系统下的数据进行交互对接、整合,此时常见的问题就是各系统间相同的数据无法保证数据格式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第二步便是要对数据制定统一性规则,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首先要建立公共信息类模型,保障数据梳理时有统一的信息规范。其次,设定特殊信息级模型,制定数据性等级,确定数据信息敏感级别,方便确立日后哪些数据、信息以何种形式进行交互流通。
数据治理过度采用GDPR对国内的影响
中国与欧盟国家的国情不同,法律也不同。与欧盟相比,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关于个人数据保护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类似的相关条款基本都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法律法规或标准中,边界和惩处力度不如GPPR明确,因此我国的个人数据保护基本还是依靠数据数据服务商单方面自律性的承诺,缺乏强制力。在数字经济大爆发,又缺乏明确约束力的背景下,许多企业制地采集使用个人信息,甚至会出现企业间数据共享、交换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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