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治理数据性要求
作为数据应用的内容本身,将会有更多的性要求,因此,数据整个生命周期的安全将是企业在数字化融合下的重要考量内容,数据在采集、传输、处理、交换、销毁全生命中,应该采用哪些技术手段,保障数据不被获取,数据如何管理才能平衡业务发展和安全管控之间矛盾。于此相关的数据技术、数据库审计技术、数据交换技术、网络监控技术等的,该类技术在数字化建设浪潮中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
自己治理互联网+政务服务
自2018年,陆续发布了多项文件,要求各级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实现“一网通办”,让群众只在一个平台登陆一次,就可以办理所有部门的业务,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国家也对于信息安全防护做出了全新举措。
《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标准中,明确指出在共享数据准备阶段、交换阶段以及共享数据的使用阶段保障共享交换服务持续、稳定运行需采用的技术手段。
数据治理过度采用GDPR对国内的影响
中国与欧盟国家的国情不同,法律也不同。与欧盟相比,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关于个人数据保护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类似的相关条款基本都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法律法规或标准中,边界和惩处力度不如GPPR明确,因此我国的个人数据保护基本还是依靠数据数据服务商单方面自律性的承诺,缺乏强制力。在数字经济大爆发,又缺乏明确约束力的背景下,许多企业制地采集使用个人信息,甚至会出现企业间数据共享、交换的情况出现。
版权所有©2024 天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