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单位是本轮数字化浪潮的主要推动者
既然国家将数字化建设提升到全社会的角度,提升到促经济保增长的高度,那么数字化建设涉及的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内容,离不开的主导,其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的设立也是的主要职责。所以说,将是数字化建设的当但,在此过程中,头部企业将协助完成标准和规范的编制,中小技术企业将更着眼于数字化服务内容。
· 可以独立部署,也可以与大数据平台、数据隐私保护平台集成
自己治理互联网+政务服务
自2018年,陆续发布了多项文件,要求各级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实现“一网通办”,让群众只在一个平台登陆一次,就可以办理所有部门的业务,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国家也对于信息安全防护做出了全新举措。
《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标准中,明确指出在共享数据准备阶段、交换阶段以及共享数据的使用阶段保障共享交换服务持续、稳定运行需采用的技术手段。
数据治理步骤
共享数据准备阶段
共享数据提供方根据共享业务需求完成共享数据归集、数据分类分级,并对共享数据进行持续性的维护,保证共享数据的准确、完整、可用和真实。
共享数据交换阶段
需对交换服务的资源方和使用方之间提供审核及授权等权限,共享数据交换服务方采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传输、过程追溯等技术手段,保证信息共享交换过程中交换实体可信、数据传输安全、交换行为记录可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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