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治理数据处理者数据适用者
数据的拥有者
可以是数据的处理者、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做数据处理,但需要明确数据的来源、数据处理的用途、数据处理的范围,因此,数据拥有者和数据处理者之间需要有明确的数据加工处理及信息保护条款。
数据的处理者需要明确数据安全的责任者、确保数据不被泄露、不被用作其他用途。
数据适用者
对于数据使用者,个人信息保没有特定说明,但是结合其他法律法规文件,可以看出,数据使用者应该分级使用,做到无法浏览与自己无关的数据信息。
数据治理数字标准
数字化社会的体现标志是什么,笔者认为数字化社会的标志不是数字应用场景的具体化,也不是数据应用的多样化,而是全社会对数字有一个共同的标准、共同的规范,所有的数字化活动应遵循相关的要求,比如分类分级标准、数据安全规范、数据保护条例等等。
全社会将从行业归属角度,逐步建立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其中离不开的引导,分类分级的标准将是未来数据大融合、一个数据标准的数据基石,如何做好分类分级,凝聚社会共识,该类工作将会以咨询的方式完成规划,以公示的方式完成补充,形成数据分类分级标准。
数据治理数据使用角色
这属于数据安全管理的范畴。保障数据安全,不仅需要技术手段,还需要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做支撑。其中的就是要梳理数据使用的角色、流程以及场景。数据使用角色通常包括数据管理者、数据所有者、数据生产者、数据使用者等,是数据访问或使用权限,以及数据泄露以后的问责主体;数据使用流程是否健全,是企业数据安全管理成熟度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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