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把数据赋能和数字化转型放在一起讲,因为数字化转型的目标之一就是数据赋能。众所周知,我们从93年开始逐步发展信息化,从为了解决业务上0和1问题,为了解决无纸化办公,到现在的大数据时代,近30年的时间总结起来,数据领域一共就三件事:解决数据孤岛问题、隐私数据保护以及提供数据服务。翻译过来就是数据治理、数据安全治理以及数据赋能。
数据治理多种异构数据源支持
具有多种异构数据源支持,一个脱敏规则可应用于不同的数据源,可对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以及非结构化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例如:可在excel、TXT、Oracle、Hadoop等数据源上直接引用。脱敏后的数据完全不落地分发,提供库到库、文件到库、库到文件、文件到文件等方式,无需在生产系统或本地安装任何客户端。
数据治理过度采用GDPR对国内的影响
中国与欧盟国家的国情不同,法律也不同。与欧盟相比,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关于个人数据保护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类似的相关条款基本都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法律法规或标准中,边界和惩处力度不如GPPR明确,因此我国的个人数据保护基本还是依靠数据数据服务商单方面自律性的承诺,缺乏强制力。在数字经济大爆发,又缺乏明确约束力的背景下,许多企业制地采集使用个人信息,甚至会出现企业间数据共享、交换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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