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单位是本轮数字化浪潮的主要推动者
既然国家将数字化建设提升到全社会的角度,提升到促经济保增长的高度,那么数字化建设涉及的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内容,离不开的主导,其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的设立也是的主要职责。所以说,将是数字化建设的当但,在此过程中,头部企业将协助完成标准和规范的编制,中小技术企业将更着眼于数字化服务内容。
自己治理互联网+政务服务
自2018年,陆续发布了多项文件,要求各级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实现“一网通办”,让群众只在一个平台登陆一次,就可以办理所有部门的业务,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国家也对于信息安全防护做出了全新举措。
《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标准中,明确指出在共享数据准备阶段、交换阶段以及共享数据的使用阶段保障共享交换服务持续、稳定运行需采用的技术手段。
数据治理数据脱敏
数据脱敏不仅仅是代名词,同样也蕴含着复杂且多样的脱敏技术能力。在不同环境下,企业对于敏感数据脱敏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脱敏后的数据要求性、可用性、完整性等。通常来说,市面上多数的脱敏产品中可通过内置的规则对、姓名、等常用的敏感数据实现脱敏,并满足后续的测试、使用等需求,而更多真实环境中,往往需要脱敏的
敏感数据实际在脱敏操作中更为复杂化。
数据治理GDPR
对于业务涉及到欧盟的企业来说,GDPR的出现,无疑将极大地冲击它们的生存法则,如果想满足GDPR的要求,恐怕要耗费大量成本来整改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因此企业合规成本的提高是中国数字经济直观的影响。但深究的话,问题似乎要更复杂。满足GDPR的合规要求对于大企业来说虽然增加了成本,但凭借庞大的体量,完全可以承受得起,甚至更可以借此机会塑造一个具有公信力的全新企业。
版权所有©2024 天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