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电教系统的功能
监管场所电化教育(广播)系统播放的视听资料类教育内容,完全可以由省监管总队或市监管支队制定播放计划,下级监管场所按照播放计划中的播放任务,自动完成教育任务,从而改变原先的上级领导下达教育任务,下级监管工作人员汇报教育任务完成情况的工作模式,可以减轻管教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应通过有线闭路方式向全所发出广播或向监室内播出特定和自办的电视(广播)节目,用于被监管人员一日生活作息提示、大课教育、协助破案、提醒通知等辅助管理工作。
监管场所电化教育(广播)系统应设置电教控制室,配备广播、直播、电视转播、视频编辑等演播设备,并实现广播、直播、电视转播、字幕插播等功能。
监所电教系统的特点
监管场所“电化教育(广播)系统”与其他系统及业务关联度不大,也不涉及太多的第三方数据对接,系统比较内敛,独立性较强,加之各个监管场所的教育职能雷同性较强,业务逻辑相近。
监管场所电化教育(广播)系统可选用数字式广播设备,支持与上级监管部门宣教系统联网对接,可按规定教育内容播放任务,完成任务结果上传汇报。
监管场所电化教育(广播)系统应设置电教控制室,配备广播、直播、电视转播、视频编辑等演播设备,并实现广播、直播、电视转播、字幕插播等功能。监管场所电化教育(广播)系统应设总控统一广播和分控单独广播,节目选定、音量调节和电源开关等宜由总控或分控统一控制管理。总控可在特殊情况下切断分控广播,直接向全所发布语音广播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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