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伞飞行条例
每次飞行前必须检查,当感到任何有可能影响安全的疑虑时,就不要飞行。
任何不利气象条件下不要飞行;风速超过6.7m/s不要飞行;侧风超过20度、4.4m/s不要飞行。
飞行是必须戴头盔和目镜。
要特别注意保护长发,避免衣服和身体接触螺旋桨、滑轮和操纵绳。
起飞是缓缓加大油门,机体开始运动,当伞充气并升到头顶正确位置后,加大油门
着陆时侧风不要超过20度,如有情况复飞。
不要同时蹬两个脚操纵棒,不要频繁操纵。
在飞行高度低于30米时做机动飞行要注意保持高度,适当加大功率,以免降低高度
不要在如果发动机突然停车时不能安全着陆的空域飞行
不要在危险地区,如高压线、树林和建筑物等上空飞行,不要试图穿过障碍物。
起飞和着陆应正对风。如不可避免地要顺风着陆,风速必须小于3.5m/s。
风和动力伞
对动力伞而言风是危险的因素之一,任何时候风是可预见的又是不可预见的。进行动力伞实际飞行前,必须全1面学习气象知识。比如动力伞的较大速度是42km/h,风速达到32km/h时,相对地面有10km/h,而风速达48km/h时动力伞只能后退,安全的风速范围是不大于24km/h(6.7m/s),这样有18km/h的安全余量。比如动力伞的***1大速度是42km/h,风速达到32km/h时,相对地面有10km/h,而风速达48km/h时动力伞只能后退,安全的风速范围是不大于24km/h(6。顺风时地速加快,在逆风时若用同量的油就飞不回你的场地了。 侧风起飞和着陆都是危险的,伞会向风的方向偏去,滑跑时可能将小车拖翻,解决方法是向相反的方向蹬脚操纵棒。
动力伞管理条例
第五章 飞行条件
第十八条 起飞场地条件:
(一)场地平坦、开阔、无紊乱气流,面积通常不小于15O米×lO0米;
(二)不影响起伞和助跑;
(三)净空条件良好,起飞延长线上无影响起飞的障碍物;
(四)有起飞不顺利时保证安全着陆的备份距离;
第十九条 着陆场地条件:
(一)场地平坦,无紊乱气流及影响着陆的障碍物;
(二)不影响伞具的收装;
(三)降落五边航线及廷长线上净空条件良好,有能够保证复飞的备份距离;
第二十条 气象条件:
(一)飞行区域内无降水;
(二)飞行高度以下无云雾,水平能见度不小于1公里;
(三)地面风速不大于5米/秒,空申风速不大于7米/秒。
第二十一条 严禁动力伞飞入空中禁区,禁止动力伞夜间飞行,无水上飞行设备的动力伞,禁止在广阔水域上空飞行,无论在任何地形上空飞行时,飞行高度必须高于障碍物60米以上。
版权所有©2024 天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