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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厂voc废气处理***
来源:2592作者:2020/6/12 12:17:00








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接到环保局文件通知所有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凡是在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产生,或VOC废气产生的都要通过治理,防止及减少空气污染,实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遏制光化学污染。比如印刷行业的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ASTMD3960-98标准将VOC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控制废气排放对附近周围环境的影响。

1、标签打印:根据生产需要,用标签打印机对部分干燥后的PET膜按照需要的图案进行标签打印,该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废油墨罐和噪声。

2、丝印:根据生产需要,用平面丝印机将需要的图案印刷在部分干燥后的PET膜上,该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废油墨罐和噪声。

3、烘干:用红外光固炉或紫外光固炉对丝印后的工件进行烘干,使图案更牢固地附着在PET膜上,该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和噪声。


项目点胶工序环氧树脂胶水的挥发会产生有机废气,标签打印、丝印、烘干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总VOCs。根据工程分析,点胶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3t/a,标签打印、丝印、烘干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875t/a,即项目生产过程中总VOCs的总产生量为0.1175t/a,项目点胶、标签打印、丝印、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拟在点胶、标签打印、丝印、烘干工序工位上分别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装置(活性炭吸附法去除有机废气效率可达到90%)处理后由同一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米),总风机量为3000m3/h,经收集处理后有机废气排放浓度为1.631mg/m3,点胶、标签打印、丝印、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但应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带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同时加强车间通风,使生产车间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这样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这类有机废气治理大致可以分为5类:①含硫化合物,如硫醇类、硫醚类。比如奥尔麦克斯在生产过程中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企业应该探索建立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核算出区域及相关行业VOCs排放总量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以排放VOCs废气为特征污染物的企业发放相应排污许可证,未取得VOCs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禁止排放相应污染物。涉VOCs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实施 “点对点”总量调剂,明确VOCs排放指标的来源,实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

有机废气处理还是推广使用VOCs催化燃烧、热力焚烧、冷凝等净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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