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
一种抄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bai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du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性质分五类:
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国,zhi土地使用权的主dao体广泛,、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在探索新型产业用地供应制度方面,松山湖片区将争取片区内试点企业用地方式,强化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的产业招商导向和批后监管,研究差别化供地政策,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出让方式,降低工业、制造业企业用地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研究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产业用地分割销售办法,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片区项目除约定土地使用条件外,还必须与企业签订土地开发履约保证书,加强对企业开发履约进度的监管。对于片区存量土地,按照强势分割、强力征收和强制收回的“三强”举措分类处置,对企业存在批而未用的土地进行强势分割;对被认定的闲置土地,强力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土地,坚决依法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严肃土地管理法规,缓解用地压力,推动松山湖片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破难题、保发展、促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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