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发电以秸秆(包括棉花、小麦、玉米等秸秆)以及农林废弃物(如树皮)为原料,通过直燃发电的技术产生绿色电力,除了可以增加清洁能源比重、改善环境,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意义重大。
我国利用农林废弃物规模化发电尚处于起步阶段,生物质发电技术不成熟、项目造价高,总投资大,运行成本高,尽管国家给予了电价优惠政策,但盈利水平还是不如常规火电。究其原因,一是单位造价高,二是燃料成本高,三是生物质发电企业实际税率太高。从纯技术的角度看,生物质IGCC可以有效地提高BGPG的总效率,但由此可以看出于焦油处理技术与燃气轮机技术的限制,在中国研究发展生物质IGCC仍比较困难。《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农林废弃物生物质发电应享受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但相关政策和措施尚未出台。
在国外,以直燃发电为代表的生物质发电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丹麦研发的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技术被联合国列为重点推广项目。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印度、巴西和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也积极研发或者引进技术建设相关发电项目。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的生物质气化发电有比较好的市场环境,但从成本分析可知,即使解决二次污染问题,大规模的生物质收集与运输仍使发电成本提高,失去经济上的竞争性。在国土面积只有我国山东省面积1/4强的丹麦,已建立了15家大型生物质直燃发电厂,年消耗农林废弃物约150万吨,提供丹麦***5%的电力供应。国外鼓励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价格激励、财政补贴、减免税费等方面,力度非常大。
我国农林固体生物质燃料特性
作为能源的农林固体生物质,与化石燃料能源有很大的区别。农林固体生物质将具有可再生性,只要人类行为得当,这种能源就不会枯竭,可以周而复始的产生;生物质能的利用不会导致大气圈内主要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净增加积累,从而减缓地球的温室效应;热解后的气体和炭在气化炉的氧化区与供入的气化介质(空气、氧气、水蒸气等)发生氧化反应并燃烧。农林固体剩余物的分布密度低,品种多样,依照区域、气候、地形、土壤、地形的不同而差别巨大,为原料的收集、运输、加工和规模化利用带来困难。生物质燃料的特点:(1)挥发份含量高,一般超过65%;(2)固定碳含量低,一般不超过20%;(3)低位发热量约比煤小40%;(4)含灰量显著低于煤,一般不超过l0%;(5)含硫量几乎比煤低一个数量级;(6)灰熔点比煤低200~300℃。
在引进国外***的大型生物质整体气化联合发电技术时,针对目前我国具体情况,采用内燃机代替燃气轮机,其它部分基本相同的生物质气化发电系统,不失为解决我国生物质气化发电规模化发展的有效手段。2亿千瓦时,消耗农林剩余物20多万吨,为农民增加收入5000万元以上。一方面,采用气体内燃机可降低对气化气杂质的要求(焦油与杂质含量<100mg/m3即可),
可以大大减少技术难度;另一方面,避免了调控相当复杂的燃气轮机系统,大大降低系统的成本。从技术性能上看,这种气化及联合循环发电系统在常压气化时整体发电效率可达28%~30%,只比传统的低压B-IGCC降低3%~5%。但由于系统简单,技术难度小,单位投资和造价大大降低(约5000元/kW)。由于受气化效率与气体机效率的限制,简单的气化-气体机发电循环效率很难高于20%,所以单位电量的生物质消耗量一般大于1。这种技术方案比较适合于我国目前的工业水平,设备可以全部国产化,适合于发展分散的、独立的生物质能源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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