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在唐代中期或晚期,出现了第三种角椽的排列方式,角椽自梢间下平暗(清代称下金桁)起,逐根呈辐射状展开,向角梁靠拢,末一根与角梁相并。这和第二种做法不同处是椽近似于从一个中心辐射出去(由于制做上的困难,实际上不能做成从同一点射出),故角椽和前两种方式不同,不是逐根缩短,而是在开始时逐根加长,只是后几根椽尾出于构造的原因,并入角梁侧椽槽内,才开始缩短。第三种做法的早实例是五台县唐代建筑佛光寺大殿。此后,这种翼角椽排列方式被普遍采用。至清代,种排列方式只在南方个别建筑上使用,第二种则已绝迹。
斗栱在古建筑木构架体系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门类,清代木作中专门有“斗栱作”,从事斗栱制作的工匠称为“斗栱匠”
斗栱有很多种,根据它们在建筑物中所在的位置或作用,进行划分,斗栱分两大类:即外檐斗栱和内檐斗栱,外檐斗栱是位置处于建筑物室外及室内分隔部位的斗栱。内檐斗栱是是处于内檐部位的斗栱叫做内檐斗栱。
1.根据坐落的位置区分:外檐斗栱分为:平身科、柱头科、角科
2.外檐斗栱的品种又分为:昂翘斗栱、溜金斗栱、平坐斗栱、一斗三升交麻叶斗栱、牌楼斗栱等
斗栱用于屋檐下向外挑出,承接外部屋檐,可以使出檐更加深远,对保护柱础、墙身、台明等免受雨水侵蚀有重要作用。斗栱用于室内向两端挑出,有缩短梁枋跨度,分散梁枋连接处剪力的作用。斗栱用于檐下(包括室内梁架之下),在建筑物上下构架之间形成一层斗栱群。这一层由纵横构件、方形升斗组成的颇有弹性的结构层,就象一层巨大的弹簧垫层,组成可以吸收纵横震波的空间网架结构,对于增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十分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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