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检测由原来的***垄断行为转向市场运行
政策环境分析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把公共安全“重大自然灾害监测与防御”列为“重点领域”; 《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明确指出气象防灾减灾是国家安全服务的重要领域。 《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指出要整合现有区域性地闪定位网探测子站,形成覆盖***的地闪监测网,实现***雷电实时监测信息共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规定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建立国家安全体系等推动了防雷检测市场的发展。 2015年4月29日《关于清理规范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和“新迁建气象站现址现状图、新址规划图”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2016年6月28日《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 39号,取消了防雷许可,气象局不再开展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审批; 2016年10月1日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31号令,降低了防雷检测的进入门槛,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加入到防雷检测市场中,防雷检测由原来的***垄断行为转向市场运行,未来也必将逐步的规范化管理。
防雷装置(LPS):用于对建筑物进行雷电防护的整套装置,由
防雷装置(LPS): 用于对建筑物进行雷电防护的整套装置,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外部防雷装置:用于防护直击雷的防护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国内主要避雷方式,此文主要讲外部防雷)。 内部防雷装置:用于减小雷电流在所需防护空间内产生的电磁效应的防雷装置,由屏蔽导体、等电位连接件和电涌保护器等组成。
防雷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现状
政策改革现状 随着防理的加强,现行有效的防雷法律法规和规章共8部,其中法律1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法规3部,分别为《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如浙江省出台的《浙江省气象条例》;规章4部,分别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防雷工程***资质管理办法》和地方***规章,如浙江省出台的《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气象部门履行了防雷公共服务和技术服务职能,为防雷减灾和保障人民财产遭受损失做出了很大贡献。2016年11月,等11部委关于***《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高度重视防雷安全管理和建设工程防雷许可优化的整合工作,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市政基础工程防雷许可划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公路、水路、铁路、通信、、电力、水利等***建设工程的防雷许可由各***部门管理。气象部门仅保留、危险化学品场所,如:油库、气库、库、化学品仓库、仓库,以及雷电易发区的旅游、矿区的防雷许可和监管。防雷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也必然对防雷市场需求和中介服务带来深远的影响。
检查计重系统、收费系统及收费天棚防雷系统
收费岛机电系统 1.检查计重系统、收费系统及收费天棚防雷系统接地形式、接地装置的材料规格和安装工艺应符合防雷技术规范的要求; 2.检查收费亭、自动栏杆、信号灯、车道护栏、立柱、车道摄像机支撑架(杆)、地下通道的扶栏、门等所有金属构件与收费岛共用接地装置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测试其电气连接。 3.检查收费亭内的金属机柜、各种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收费亭内预留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电气连接,测试其电气连接; 4.检查计重收费系统的设备外壳、金属框架、线缆的金属外壳护层或穿线金属管与收费岛共用接地系统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测试其电气连接。 5.检查进出收费亭的低压配电线路、信号线路在雷电防护分区的不同界面处安装的浪涌保护器(SPD)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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