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能否将物业服务进行整体外包的问题
关于物业公司能否将物业服务进行整体外包的问题,《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都有明确答复: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的部门吊销。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
将专项服务外包出去之后,不代表物业管理企业就可以高枕无忧,如果管理不当也会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风险。因此,物业管理企业也同时需要妥善安排与外包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避免出现以包代管,权限不清、责任推诿等不良现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这是因为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能为物业企业降低成本,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使物业企业不断壮大。如何行业持续发展面临的难点与困局,掌握业务外包策略,将部分业务分包给一些物业管理下游的公司,如:具有一定资质和能力的清洁公司、绿化公司、设备维修公司等,实现双赢和利益大化。
那些空置房的房主们如果没有在这个小区居住,尚未享受物业公司给
另外,那些空置房的房主们如果没有在这个小区居住,尚未享受物业公司给予的服务,便不用缴纳物业费用,如果已经享受到了物业服务,那么不管你的房子有没有人居住,都需要缴纳相对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物业所定义的服务类型不仅仅是针对到业主本人,而是小区公摊面积的相关服务,比如清洁等。当然,空置房屋的业主们在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同时有一个折扣价,只需要缴纳在此居住的业主们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就可,这对那些空置房的业主们也是一项利好政策。当然,这也就代表只要在本小区购买了房子,只要有公摊面积存在,就算本人长年不在此地居住也需要交纳物业费用,只要小区物业提供了清洁绿化等服务项目都需要被分摊到每位业主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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