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专项服务外包工作时,选择合适的务供应商
在进行物业专项服务外包工作时,选择合适的务供应商只是物业管理企业外包业务成功的基本条件,而认真起草和签订一份的外包合同或协议,不仅是对外包服务工作质量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外包业务的关键。对于委托合同或协议的建立,有些物业管理企业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合同或协议是用来规范不诚信企业之间的文书,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和服务供应商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那么一定在这次合作时会有着良好的相互服务关系。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合同或协议是规范双方行为的文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依据,保护的是双方的利益。其内容应包含:合作范围、运作方式、服务方案、实施计划、责任划分、转包、保险事宜、合约修改与终止、付款方式、事故赔偿等事项。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
将专项服务外包出去之后,不代表物业管理企业就可以高枕无忧,如果管理不当也会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风险。因此,物业管理企业也同时需要妥善安排与外包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避免出现以包代管,权限不清、责任推诿等不良现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这是因为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能为物业企业降低成本,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使物业企业不断壮大。如何行业持续发展面临的难点与困局,掌握业务外包策略,将部分业务分包给一些物业管理下游的公司,如:具有一定资质和能力的清洁公司、绿化公司、设备维修公司等,实现双赢和利益大化。
物业管理企业不应该外包的业务
(二)外包的弊端:
1、 外包常常会使企业失去对一些产品或服务的控制,从而增加了企业正常生产的不确定性,企业有可能丧失对外包的控制,进而影响到企业整个业务的发展;
2、 其次,在外包模式下,签定外包合同的双方都不可能完全预测到未来执行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三)不应该外包的业务:
1、物业管理企业不应外包自己具有竞争力的业务。因为公司本身就在该业务领域里有竞争优势,如果再将其外包出去,不利于增加公司的竞争优势以及在行业内的品牌度,降低公司的竞争力。
2、物业管理企业不能把那些对整个项目具有决定性影响的业务外包出去,即使公司在该领域没有竞争优势,也不能将这些业务外包出去,否则可能影响到整个项目的顺利运作。
3、物业管理企业不应把那些有可能使公司形成新的竞争能力和竞争优势的业务外包出去,否则将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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