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
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劳务派遣是中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中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发展很快、问题很多的一种形式。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对于象中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劳务派遣等劳务经济比较适应中国的要素禀赋,比较能够充分发挥中国的资源比较优势。
住房的、缴存、增减、转移、提取等
档案管理 :包括人事档案存档、招工备案、人事档案接转、档案调转、档案续存、终止手续等;
福利保障 :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包括社会保险的、缴存、增减、转移、续存、、生育、费用的申报和报销等。住房的、缴存、增减、转移、提取等;
代发工资 :根据用工单位考勤情况,代发劳务人员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等费用;
劳动纠纷 :提供劳动争议咨询及解决方案;员工争议调解;处理劳动争议仲裁;
不定期培训:根据派遣单位的性质和要求以及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对派遣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有利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职能的变化
有利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职能的变化,的劳动保障监督有助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的有效运用。劳务派遣公司不论从自身的经济利益考虑还是从的劳动保障政策认知上都能起到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的作用。的劳务派遣公司的从业人员往往有很好的功底和多年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背景,是用人单位所不及的。因此从规范和健全用人单位的用人制度,尤其是劳动关系方面的人力资源工作劳务公司能起到顾问和指导的作用;更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用人单位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力资源的开发上,放在提升企业***竞争力上,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运用及合理配置。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9月18日颁布实施。第535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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