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基坑支护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在基坑开挖时,为了保证坑壁稳定,保护主体地下工程施工时的安全以及周围环境不受损害所采取的工程措施。一般基坑支护形式的选取主要取决于基坑挖深、场地条件、周边环境(邻近既有建构筑物、市政道路、管线)、场地水文地质条件、项目工期要求等因素,应综合分析合理选取。
支护结构应力监测
选择设计荷载较大或相对危险部位的支护桩(墙),用钢筋应力计对桩(墙)身钢筋和地圈梁(帽梁)、腰梁钢筋中较大应力断面处的应力进行监测,防止支护结构的结构性破坏。支护桩(墙)弯矩测点应选择基坑每侧中心处布置,深度方向测点间距一般以2.0m~5.0m为宜。
深圳基坑支护工程支撑结构受力监测
选择受力较大部位的土层锚杆或内支撑进行监测。
①锚杆拉力监测
施工中用锚杆测力计或预先埋设于锚筋上的钢筋应力计监测锚杆的实际承受力。
②钢管内支撑压力监测
对钢管内支撑,可用应力传感器或应变计等监测其受力。
基坑开挖前应进行支护结构完整性检测
可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支护桩桩身是否断裂、严重缩颈、严重离析和夹泥等,并判定缺陷在桩中的部位。
(2)周边环境的监测
周边环境的监测应包括基坑开挖深度3倍以内的范围。
1) 邻近建筑物的沉降、倾斜和裂缝及发生时间和发展过程的监测
可用DSI型精密水准仪进行沉降和倾斜观测。房屋沉降量测点应布置在墙角、柱身(特别是代表独立基础及条形基础差异沉降的柱身)、门边等外形突出部位,测点间距要能充分反映建筑物各部分的不均匀沉降。
基坑的分级一级基坑:重要工程,支护结构与基础结构合一工程,开挖深度>10m,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在开挖深度以内;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历史或近代建筑、重要管线需严加保护;
三级基坑:开挖深度<7m,且无特别要求的基坑;
二级基坑:不属于一级或三级的其它基坑。
深圳基坑支护工程一般基坑的支护方式深度不大的三级基坑,当放坡开挖有困难时,可采用短柱横隔板支撑、临时挡土墙支撑、斜柱支撑、锚拉支撑等支护方法。
版权所有©2025 天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