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七、消防设计施工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八、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zui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九、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zui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十、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十一、消防设计施工的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十二、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
一、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构成及配置
1、系统组成:
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等级按一级设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对讲电话系统;电梯监视控制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非消防电源控制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施工原则
1)、一个完整的消防系统应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灭火设施,信号指示以及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紧急广播、消防装用通讯等。
系统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北京市消防管理条例和标准。
2)、消防系统做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必须保证各个消防子系统的联动集成,以实现综合消防管理能力。
3)、消防系统应该是整个建筑智能化系统的一个部分。消防系统应具备能与楼宇自动、电梯及其他系统联动,结合成为统一的安全防灾管理系统。
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机柜和操作台,系统采用110V定压输出方式。地下层、停车场、各层走廊和公共区域均安装扬声器。
火灾应急广播按建筑自然层分路,当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可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自动或手动进行火灾广播,及时指挥、疏导人员撤离火灾现场。
消防紧急广播系统与公共区域的背景章乐共用。当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中心可以根据火灾发生区域自动或手动切换,进行应急广播,指挥疏散和灭火。
应当保证紧急广播时广播声级比背景噪声高出10-15DB。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中心应按疏散顺序接通火灾报警装置的控制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层及二层以上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和相邻的上下两层。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地下各层及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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