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是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报废车出事故卖家有连带责任
【案例】
“李某没有把车转卖给我。2013年,李某委托我以450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我只是帮他卖车而已。”杨某声称只是出于好心帮好友李某卖车,自己无责。
根据《高人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对何某的合理损失进行认定后,陈某赔偿何某经济损失15.6万元,李某、杨某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典型案例
事故发生后,杨*乾被送往新兴县天堂中心卫生院住院。
新兴县局交通大队经现场勘查和,于2015年3月4日作出新公交认字(2015)第0002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杨*乾使用失效的机动车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二轮摩托车借道通行没有让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发生交通事故,是造成该宗交通事故的主要过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十九条款、第二十一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款的规定。李*谋驾驶机动车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且没有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过发生交通事故,是造成该宗交通事故的次要过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款及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鉴于杨*乾的交通行为在该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情度较重,李*谋的交通行为在该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情度较轻。
新兴县局大队经现场勘查和,950元过高,超出部分,不予支持。李*谋、李*桢认为杨*乾请求营养费过高的抗辩意见,理据充足,予以支持。6、残疾辅助器具费问题,杨*乾因伤情特殊需要购买1支,支出了130元,有收费收据证实,予以确认。因此,杨*乾请求购买1支所支出的130元费用,合理合法,予以支持。依照《高人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参照《广东省2014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及结合杨*乾的请求,核定因本次交通事故给杨*乾造成的经济损失有:费
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杨*乾提出李*谋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李*桢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不足部分55561.35元,由杨*乾自行承担70%责任即38892.95元,李*谋承担30%责任即16668.40元。杨*乾请求李*桢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外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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